(诗巫6日讯)男子涉嫌非礼一女子,今在推事庭被提控,惟他拒绝认罪,被谕令保外后,于7月31日进行案件审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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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42岁的被告莫哈末瑞祖安,被谕令须以4000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但被告没有交保,须继续被还押。

被告是被控于今年5月30日下午12时50分在圣淘沙巷处,蓄意侵犯一名20岁女子的贞洁,被告从身后搂抱受害者,并触碰受害者身体部分。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使用刑事武力蓄意侵犯他人贞洁。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高达10年,或罚款,或施以鞭笞,或其中任何两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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