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7日讯)针对时代广场实行私人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市政局认为这是“私人地段”的私人财产,因而他们有权实行各自停车管理制度。针对这个说词,美里一名律师受询时指出,时代广场是商场,开放给公众前往购物、饮食和办理商务等活动,属于“公共场所”,所以它不能被诠释为“属于私人土地”。
市政局应公开说明
这名不愿姓名曝光的律师说,他不针对任何一方,只是就事论事。他说,既然这是一个开放给所有公众都可前往的商场,便是公共场所,不是私人场所,惟只在停车管理方面交由私人公司打理和收费。
询及私人停车场是否有权实施“锁车轮”,要解锁需付200令吉解锁费一事,这是否已变相“罚款”执法,该名律师指出,他并不了解该私人停车场管理公司是否之前已取得市政局或任何有关政府部门赋予“锁车轮”和征收“解锁费”的权力,这必须交由有关当局向人民公开说明。
他说,不过,据他了解,美里市政局如今并没有实施锁车轮执法,因此,他不明白为何私人公司实施锁车轮的执法行动。
不付解锁费续扣车
这名律师说,如果依据车主的说词,对方表示若一日不缴付“解锁费”,他们一日便继续锁住车的做法已违反了自然法(law of nature),即普通法的自然公正原则,若继续扣留汽车等于剥夺车主持有财物拥有权的做法。同时,对方没有给予车主任何警告,便直接锁了车轮的做法,也违反自然法。
他说,民众除了依循既有法律之外,无人的生命与个人自由可被剥夺。所谓依循法律就包括普通法的自然公正原则。因此法律建立在这些普遍原则之上,以保护个体的权利和尊严。
另一方面,根据了解,美里医院也有对违例停车者实施“锁车轮”制度,但是,院方没有对被锁车轮的车主征收任何“解锁费”。当局锁车轮的做法,只是为了要“警告”车主不要随便停车,违例停车的车主一旦发现车轮被上锁后,必须到保安亭处要求保安员解锁。如此的做法主要用意是让车主必须很麻烦找到解锁的保安员,让他明白并了解,下次不要随便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