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8日讯)诗巫市议会公共卫生组主任陈炳强表示,在狂犬症传播期间,收留街边来路不明的流浪狗是不被允许的,是违法的。
他今日联合兽医局前往该宠物店巡视和业者进行交流后对记者表示,他们今日前往该宠物店进行巡视和交流,主要是不要让业主对市议会的行动有所误会。
他们今日是以反狂犬病行动到该宠物店进行巡视,并要让业主了解,在诗巫还处于狂犬症传播期内,从街边收留来路不明的流浪狗是不被允许的,是违法的。倘若没有狂犬病的传播是可以的。
今日的巡视也联合了诗巫兽医局官员一起进行,以检查该宠物店内的狗狗是透过合法途径来的。
他进一步说,如果民众欲弃养家里的狗只,并将狗狗送到宠物店收留,狗主必须向该店登记个人资料和狗的健康情况、执照及疫苗注射证明。
他说,当市议会执法人员检查时,会依据宠物店的记录,前往拜访原饲主,而这些被送往宠物店让他人领养的狗狗,都必须有市议会注册的狗执照和疫苗注射的证明。
他表示,较后还会和该宠物店及兽医局进行交流,以拟定一个合适的方案,以保障宠物店业者、领养狗的民众们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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