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高雄市,一名20岁的男子因提供银行账户给诈骗集团,导致一名吴姓女子受骗汇款92万元新台币(约13.5万令吉)。吴女发现被骗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简姓男子赔偿她的损失。桥头地院审理后,判决简男子需赔偿吴女92万元新台币(约13.5万令吉),此判决不得上诉。
检察官认为,经验表明故意提供账户的人大多是社会边缘人,尽管洗钱防制法已修订,最高判刑3年,最高罚款百万元,但经济弱势者可能无法支付罚款,最终可能选择服刑。是否会减少人头账户的使用还需要一段时间观察。
法院认定,简男在2021年11月将两个银行账户及提款卡提供给了脸书昵称为「国弘」的虚假投资诈骗集团成员,允许他们利用其账户进行虚拟币投资等欺诈行为。在短短两天内,有超过10名受害人向他的账户汇款超过500万元新台币(约73.3万令吉),其中包括吴女的92万元(约13.5万令吉)。法院认为简男帮助诈骗集团,与吴女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判决简男与诈骗集团成员共同赔偿吴女的损失。
尽管民事判决要求简男赔偿92万元(约13.5万令吉),但由于他没有正当职业,很可能无法偿还这笔金额。不过,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扣薪水和查扣财产,以帮助吴女追讨款项。这一判决被认为对阻止人们将账户出借给诈骗集团具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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