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7岁男童遭生母及同居新加坡籍女友虐打致伤,两名被告今日再度被提控上庭时,改口认罪,法官择定案件10月10日下判,由于两名被告因无力缴付保释金,继续被警方还押。
首名被告为巫裔男童的27岁生母努鲁雅欣金,为单亲母亲;第二被告是来自新加坡的30岁巫裔女子蔡艾雯(Awiin Chua,译音)。两人今日上午在警方的押送下,前往新山地庭面控。
两人皆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两名被告从今年7月1日至8月9日,在柔佛州巴西古当拉央卡沙镇哇吉吉7路一间民宅虐待7岁男童。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同样时间地点,疏忽照顾7岁男童。
上述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31(1)(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不超过20年监禁,或最高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并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共谋)同读。
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俯首认罪。
承审新山地庭法官玛贝尔希拉裁定,案件于10月10日下判,同时允准第一名被告即男童生母努鲁雅欣金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第二被告则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我国担保人保释候审。
附加条件包括两名被告需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以及不得骚扰受害男童,直到案件审理完毕。
惟两名被告力缴付保释金,继续被扣押。
此案主控官为努迪雅娜;被告代表律师为阿都拉欣。
女被告努鲁雅欣金的父亲及亲人今日特地前往法庭,看见被告时,3人流泪相拥。
两名女被告皆被铐上手铐,穿著当初被警方逮捕时的衣服。其中,女被告努鲁雅欣金在面对媒体镜头时,多次低头闪避,新加坡籍巫裔女子蔡艾雯没闪躲,表情平淡。
根据早前报导,巫裔7岁男童疑在家中长期被生母和生母同居女友虐待,背部遭鞭打或灼伤至皮开肉绽,哭喊声惊动街坊上门查看,才揭发这宗虐童案。当时男童母亲频哭泣,该新加坡籍同居女友双手合十求饶。
两名女被告8月16日被控上新山地庭,面对虐待和疏忽照顾男童罪名,惟她们当时皆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