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蕉赖国会议员兼行动党联邦直辖区主席陈国伟呼吁,从吉隆坡开始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以促进民主,同时改善地方政府效率与廉洁。毫无意外,陈国伟的提议马上引来伊党、巫统等政治领袖的反对,或要求警方调查这项建议;但另一边厢,多个公民组织普遍支持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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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选举始于独立前1951年,槟城市议会是我国第一场地方政府选举,接著1952年举行吉隆坡市议会选举, 然而联盟政府在1965年以马印对抗为由而终止地方选举。此后,国会在1976年通过《地方政府法令》,废除地方政府选举,市议员改以委任制。

希盟曾在2008年和2013年大选宣言中,承诺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不过,希盟在第14届大选宣言中,并未承诺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但表明将加强地方民主及地方议会对人民的服务;第15届大选宣言只字不提地方政府选举。

马来党团以“马来人失权论”反对恢复地方选举,也许会引起非马来社会的疑惑——马来人口(包括东马土著)占我国总人口的70%,何来丧权之说。 事实上,依2020年的人口普查,有3/4的大马人居住在城市地区,大多数城市居民是马来人。因此,所谓的”马来人失权论”缺乏实质基础,更多是政治炒作而非客观现实。

其根本的原因或许是反对地方选举者无法在城市地区获得胜利,与马来人口是否占多数并没有直接关联。第二个原因,相较于非马来选民最多只有三个选择,马来政党政治基本上已分裂成五大政党,在无法胜出城市选区的情况下,反对者自然会炒作“马来人失权论”。

本是促进民主化、提倡问责文化和赋权予人民的地方选举,却被扭曲为种族丧权论述,实属无奈。

如果把地方选举的试点从乡区如雪州沙白安南县议会、丹州话望生县议会开始,是否可戳破“马来人丧权伦”的迷思?的确,乡区地方选举能戳破“马来人丧权伦”,但希盟或国阵在乡区的胜算不大。目前嬴者通吃(Winner Takes All)下,掌握州政权就拿下所有地方政府的执政权,假设恢复地方选举,希国联军有可能输掉沙白安南县议会,政党计算利益得失的情况下,希盟或国阵其实也不太愿意推动地方选举。

我国一共有151个地方政府,而县市议员的任期一般是三年一届,且与国州选举错开。假设恢复地方选举,是否全国151个地方政府同步进行选举?还是各个地方政府在不同的时间进行选举?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我们很有可能每隔一两年都有政治选举新闻,当中肯定充斥不少种族论述。

此外,我国联邦政府高度集权,州政府的管辖权有限,主要范围是土地事务和地方政府。假如恢复地方选举,联邦政府有必要下方权力予州政府,例如教育、卫生甚至治安事务。

曾经在1960年代以前投过“第三张选票”的人民,估计现在已年近80岁或以上。根据2020年的人口普查,我国有5.3%的人口是65岁及以上。换言之,我国的社会可说是几乎没有经历过地方政府选举,甚至也无法想像什么是地方选举。因此,除了高喊口号,我们也需要考虑如何让新一代对地方选举有更深入的理解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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