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3日讯)两名来自沙巴涉及“洗冰毒”的男子今在扣押期届满后于今日在推事庭面控。
他们分别是26岁的莫哈末艾迪尔和29岁的刘某,他们共面对两项控状。
第一项控状指他们在2024年3月22日,约下午4时30分,在石角一带的某住家,被发现贩卖毛重1万1900克的冰毒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第39B(2)条文下受罚,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和鞭刑不少于15下。
第二项控状指他们在与上述控状的同日期、时间和地点,拥有66克的K他命。
他们此举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12(3)条文下受罚,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砂警察总监拿督曼查于3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揭露,警方在该次的行动中破获“洗冰毒”工厂,起获价值39万4000令吉的冰毒及K他命兼逮捕2名被告。
有关的洗冰工厂是负责将西马进口得来的偏黄冰毒“美白”后,以更高的售价供应本地市场,与炼毒厂不同。
警方在该行动中除了起获毒品,还有各种洗白工具、药水及茶叶包装袋等。
另外也充公了6万2345.60令吉财物,包括一辆价值4万令吉的bezza轿车、一条价值1万345.60令吉的金链及一个价值1万2000令吉的LV名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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