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3日讯)为了执行并确保雇主遵守2009年雇佣法令,劳工局执法部门最近进行了执法行动。
执法部门在安格烈迪沙村地区进行的检查发现,雇主违反了2009年雇佣法令下的两项罪行,即第112(1)章,未经劳工专员书面许可雇用外籍劳工,且雇主被发现雇用不受公司担保的外籍劳工,以及第112(2)章规定,雇主不为其担保下的雇员提供就业,违反雇用外籍劳工准证条款。
对于违反2009年雇佣法令的罪行,一经发现,雇主可被处以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如未能缴纳罚款,雇主将被告上法庭。
对此,劳工局提醒雇主,应时刻按照2009年雇佣法令的规定,监察雇员福利事务,例如提供书面服务合约及按时支付工资等。当局亦建议雇主不要滥用外籍劳工准证并违反2009年雇佣法令下的法案。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劳工局,电话:+673 2381848(工作时间)或+673 7298989(工作时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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