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莫哈末哈山努丁(右)一天内连干下3宗破门行窃案,最终难逃法网,遭判处监禁一年8个月。(图取自大都会日报)

(峇株巴辖4日讯)无业青年在短短不到24小时,干下3宗破门行窃罪行,其面貌及干案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在社交媒体一举成名,今日被控上庭,俯首认罪后,遭判处监禁一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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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1岁的被告莫哈末哈山努丁今早被押往峇株巴辖推事庭,共面对3项控状。

根据第一及第二控状,现年21岁的被告莫哈末哈山努丁被控于今年3月20日,下午3时30分许,在两间印裔穆斯林祈祷室,分别偷走一名59岁女子的两枚戒指及一对耳环,以及一名23岁男子的Balmer牌手表,并被发现持有上述贼赃。

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拥有及收藏失窃物),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

第三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天稍早即凌晨2时45分,在斯里肯让甘花园从一名54岁男子的屋内及车内窃走一支手机及其他财物,

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窃盗)。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被告的面貌及干案过程是在被闭路电视拍下后,才被警方鉴定身份及逮捕。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承审推事苏海拉判处被告,在第一及第二控状下,每项控状判处监禁6个月,第三项控状则判处8个月。

推事谕令,被告的3项罪行刑期从被捕日即3月20日算起,同期执行,因此被告最终仅需服刑8个月。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卡丽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全国法律扶助基金会(YBGK)律师陈顺彦(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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