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来自重庆的41岁女子,姓蒙,因为拒绝了一个请求亲吻的恩客,结果却遭到了殴打。令人意外的是,在这场斗殴中,她反击并导致了对方的死亡,最终被送上法庭。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蒙女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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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综合报道,蒙女来自广西,在案发前一直居住在重庆沙坪坝区的一处租屋里,靠从事性交易来维持生计。她之前在街头招揽客人时,遇到了一名叫做阿强(化名)的男子,双方商定了价格后立即进行了性关系。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阿强要求与蒙女接吻,而被她拒绝了。
阿强因此感到不满,当即打了蒙女一巴掌,随后又用拳头连续殴打了她,持续了3到4分钟。因为这场斗殴引起了很大的动静,邻居听到后上门劝架,将阿强赶离了现场。
然而,没过多久,阿强又回来了,大声威胁着要“弄死”蒙女,然后用脚将她踢倒在地。蒙女在情急之下,抓起了旁边的水果刀,站起身对准冲过来的阿强刺了过去。
阿强被刺中后,立刻拔出刀来,本打算还要继续袭击蒙女,但由于伤势过重而无法继续行动,最终倒在地上无法起身。蒙女也立即拨打电话报警,请求救护,但阿强因伤势过重最终不治身亡。
检方认为蒙女涉嫌故意伤害,并认为她的防卫过当,应该减轻处罚。而蒙女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她的防卫行为并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是正当的防卫,不构成犯罪。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认定蒙女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她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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