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27日讯)大马棕油理事会(MPOC)首席执行员贝尔文德斯龙表示,马来西亚是世界第二大棕榈油出口国,超过80%的棕榈油总产量用于出口。去年,马来西亚棕榈油及其下游产品的出口额约为950亿令吉,出口量为245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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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国的油棕产品无法出口到国外,国民经济和我们行业的收入,包括小油棕农,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她透露,2020年底,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发布暂扣令(WRO),禁止我国两大棕榈油公司向美国市场出口棕榈油及其产品,给出的理由是,这两家公司的棕榈油生产与其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行为有关。结果,这两家公司蒙受了数亿令吉的损失,声誉也受损。

她提到,一些从马来西亚运载棕榈油的船只被禁止进入美国港口,尽管它们的棕榈油与人权和强迫劳动问题无关。这是因为那里的出口商担心他们因从马来西亚进口棕榈油产品而受到美国当局的调查。

她感叹,是次暂扣令(WRO)影响了这些公司的声誉和收入,进而影响了向他们出售油棕产品的小农户的收入。马来西亚棕榈油在全球的形像也受到了影响,向美国出口产品的其他棕榈油生产商也有同感。

她提到,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大马棕油理事会非常致力于寻找解决方案,并提供与美国CBP讨论的平台,以确保撤销对这两家公司的禁令。

寻方案解除禁令

大马棕油理事会已与包括CBP(美国商务部、美国劳工部、美国国务院等)在内的美国当局举行了多次会议,以获取有关此限制的更多信息以及对两家公司实施该限制的理由。讨论已传达给行业利益相关者,其中包括他们需要解决和防止强迫劳动做法的“迹像”,维护包括工人权利在内的人权,并在招聘工人(特别是外国工人)时进行适当的评估程序。

她透露,该会成功组织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和美国劳工部访问马来西亚,与我国油棕业的主要领导人会面,并安排他们参观油棕种植园,让他们亲眼目睹马来西亚政府和油棕业在处理这一劳工问题方面所采取的举措,以及根据劳工法和国际劳工组织(ILO)制定的国际标准改善工人福利的努力。

她透露,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已于去年初撤回了其中一家公司的出口禁令。与此同时,另一家公司参与了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提交评估报告的最后程序。据了解,美国CBP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一季度最终决定解除对该公司的制裁。

贝尔文德斯龙于今早出席棕榈油永续认证工作营上致词时指出,该工作坊是大马棕油理事会、大马永续棕油认证和大马人权委员会自2022年底以来持续开展的工作,旨在审查并提高马来西亚各地油棕行业参与者对商业中的人权和强迫劳动问题的认识。

她称,只要企业在运营中使用人力或劳动力,就必须遵守现行的人权和劳工相关法律,包括强迫劳动和童工相关法律。

遵守人权劳工法

“对棕榈业中的人权和强迫劳动迹像的认识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和迅速地处理它,我们的棕榈油产品将无法出口到世界市场。这是因为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大多数棕榈油进口国已经出台了法律,禁止涉及强迫劳动等侵犯人权行为的商品进入其国家。”

她表示,美国实施贸易限制是因为国际社会对商业中侵犯人权和强迫劳动的认识日益增强。事实上,大多数国家已经并正在采取必要措施来处理问题,例如确保出口到其市场的外国产品不存在侵犯人权和强迫劳动的问题。除美国外,其他国家也采取措施限制与人权和强迫劳动问题相关的产品入境,其中包括欧盟。

她续称,最近三月,欧盟同意引入一项新法规,禁止涉及或与强迫劳动问题相关的产品进入其市场,称为“强迫劳动法规”。该法规将于2027年在整个欧盟成员国统一执行。

“该禁令将适用于在产品供应链的任何阶段全部或部分使用强迫劳动或童工的任何产品。它将影响所有行业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从欧盟制造、分销或出口的任何产品。”

她提醒,为了确保遵守该法规,公司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和流程,以识别、监控和(如有必要)解决其运营中的任何强迫劳动或童工事件。这些政策和流程将帮助企业确保并在必要时证明其产品不存在强迫劳动或童工。欧盟委员会还将建立高风险领域、部门和产品组的数据库,以帮助实施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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