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们为联邦法院的终极判决感到高兴。

(亚庇27日讯)经过18年漫长的司法程序之后,亚庇某住宅区购屋者终于获得了终极的胜诉,联邦法院于本月22日宣判,维持上诉庭的判决,发展商必须赔偿320万令吉予46名购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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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展商必须从2015年9月14日开始,缴付5%的利息至到上述款项获缴清为止。

该决定是由法官拿督罗查里亚布扬、拿督哈明达辛格达利瓦尔和拿督扎巴里亚莫哈末尤索夫作出。

这项判决意味著发展商公司的董事不仅要确保住房开发的完成,而且必须向购屋者作出赔偿。

这46名购屋者的索赔可以追溯到2006年,当时他们首次向Messrs CJ Liew & Co.的律师拿督刘静芝寻求帮助,向发展商公司要求赔偿因延迟交屋和缺陷而违反合约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经过高等法院法官黄达华(当时的法官)的全面审判后,高等法院于2011年做出了有利于购房者的判决,赔偿总额为460万令吉的疏忽和违约赔偿金。

刘静芝哈芝芝斡旋

然而,发展商公司未能落实这项判决。因此,购屋者向拿督刘静芝(现任州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长)寻求协助,而刘静芝又向时任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邦里玛哈芝芝(现任沙巴州首席部长)寻求协助。

哈芝芝指示房屋管控总监做必要的事情。房管总监要求发展商提供130万令吉的银行担保作为保证金,然后将这笔款项发放给购屋者。

房管总监还根据发展商公司董事提供的担保,向购房者授予其权利的合法权,其中董事保证按时完成房屋的建造,并赔偿购房者因购买房屋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购屋者在亚庇高等法庭向发展商董事提起新诉讼,寻求对董事执行担保,并索偿剩馀的320万令吉欠款。

高等法庭驳回了2020年购屋者的诉讼请求,上诉法院于2022年9月批准了购屋者向董事提出的320万令吉索赔。

上诉后,联邦法院驳回了董事的上诉,并于2024年4月22日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

购屋者的发言人陈业安和Yong Sai Khuing将他们的法律胜利描述为“奇迹”,并表示每朵乌云都有一线希望。

“对我们所有人来说,这都是一段艰难的旅程。至少有五名购房者已经离世。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对联邦法院的裁决表示高兴,因为它对未来几代购房者都有好处。它对建设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彼等表示:“这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对购屋者的保护,并寻求保护他们免受不负责任发展商的侵害。”

同时,他们对律师多年来为维护(购屋者)权利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感谢。

2006年开始的噩梦

彼等表示,购屋者的“噩梦”早在2006年就开始了,当时他们发现房屋有建筑缺陷,令他们非常沮丧。

“当我们在2005年底第一次搬进新家时,我们发现买卖合约(S&P)协议中的某些条文没有得到遵守。例如,我们应该有坚固的门,但其实却不然,楼上的浴室地板也不防水,所以水会漏到一楼。

“就在那时,我们决定聘请拿督刘静芝代表我们。”

刘静芝代表原告提起两起诉讼,第一起是在2006年,针对开发商在建设中的疏忽和违反合同,以及在2015年,要求执行判决金额(460万令吉)。

“2011年,高等法院判给我们460万令吉的赔偿金,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四年后,我们对开发商提起新的法律诉讼,以追回判决金额。”

“当高等法庭在2020年驳回我们对开发商的索赔时,我们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一致允许我们在2022年对高等法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然而,发展商针对上诉庭的判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最终联邦法院本周做出了对我们有利的裁决,我们的困境现在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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