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0日讯)2009年亚庇电召车司机遇害案中的被告谋杀罪成,被判坐牢40年和鞭笞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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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沈大卫昨在判决中指出,辩方无法针对控告挑起任何有力的疑点,谋杀罪名因此成立。

被告阿薛(23岁)由政府委派律师末阿礼纳兹拉出庭辩护,他的刑期将从被捕日开始计算。

案件死者莫哈末哈拿菲(27岁)是2019年5月25日凌晨4时至5时之间,在斗亚兰惹兰马拉巴亥一处路旁于车中遇害。

根据审讯过程,被告在案发时,可能因为不满没钱付车资被赶下车,愤怒之下拔刀刺死司机。

案发时,死者车中的乘客除了被告,还有被告的一名友人(27岁),事后双双被控谋杀。

这名友人去年初(2023年1月31日)被法庭判处不等同无罪释放,随后不久便转成控方证人。

法官下判时也指出,辩方的说词乃事后设想,完全否认事实,并且难以置信。

本案去年5月8日开审,控方在审讯过程中一共传召了23名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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