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中)承认向亲弟泼汽油。

(马六甲16日讯) 因为家庭纠纷,一名罗里司机竟向亲生弟弟泼汽油,恫言要放火烧弟弟,今日在法庭面控。

现年41岁的被告B阿鲁姆甘,被控于本月13日傍晚6时18分,在野新进步花园(Taman Maju)一间住家,向27岁的弟弟泼汽油。

被告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惟主控官哈妮斯阿利雅副检察司基于需要重新提呈案情,因此建议法庭择日过堂及下判,让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表示,被告是一名罗里司机,太太没有工作,还需要照顾2名就读小学的孩子,也在此案中给予警方全力的配合,恳请减少被告保释金。

推事娜比拉最终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暂时保外。此案将于6月10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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