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3日讯)卫生部提醒民众留意市面上销售的4种保健品,因这些产品经过卫生部科学服务部门药剂科的测试后,发现掺杂了未经申报的违禁成分。

受影响的保健品如下:

1,DRW瘦身产品(含西布曲明)
2,Kapsul PelangsingDewa Ginseng (含西布曲明)
3,Dewa Ginseng (含对乙酰氨基酚)
4, Sido Waras Flu Tulang (含保泰松、对乙酰氨基酚、氯苯那敏、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西布曲明是一种减肥药物,因其对心脏和肝脏有潜在危害,已不再推荐用于肥胖症治疗。服用西布曲明可能导致高血压、不规则心跳、睡眠困难等严重不良反应,严重情况下可导致肾脏和肝脏损伤。

对乙酰氨基酚(或称扑热息痛)是一种用于缓解疼痛和退烧的药物。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肝损伤、肾衰竭、昏迷甚至死亡。

保泰松的无监督使用可能引发腹泻、头痛、听力障碍、视力模糊、黄疸、肾衰竭、严重血液疾病和昏迷等不良反应。

氯苯那敏的无监督使用可能导致头晕、血压降低、不规则心跳、混乱、抑郁和惊厥等不良反应。

长期无监督使用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等强效皮质类固醇可能导致血糖升高引发糖尿病、高血压、白内障、肌肉和骨骼疾病以及感染风险增加。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还可能导致库欣综合症,其特征是四肢纤细的上身肥胖。长期高剂量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消费者可能会出现疲劳、肌肉和关节疼痛、发烧、低血糖、低血压和脱水等戒断症状。

卫生部未批准进口或销售这些产品。根据检测结果,这些产品在汶莱不允许进口和销售。已购买或使用这些产品的公众应立即停止使用。如因使用这些产品感到不适或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应咨询医务人员。

参与这些产品零售的公众(包括通过面子书等在线零售)需注意,根据《1956年毒药法》,销售含有受该法管制物质的产品是违法行为,若被定罪,将面临汶币8000元罚款或6个月监禁。此外,若行为达到危及或可能危及生命的程度,则将面临汶币1万6000元罚款和12个月监禁。

卫生部呼吁公众协助,如在市场上仍发现这些产品,请向当局报告。欲了解更多信息或进行沟通,公众可联系电话:2393301转20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拨打达鲁沙兰热线123。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玻大臣儿子涉贪被控 哈欣雅欣:不会干预司法
下一篇新闻经济策划统计局提醒 市场摊位经营者须正确展示价格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