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1日讯)一女子教唆他人诈骗,今在诗巫法庭认罪后,被判1年监禁。

此案女被告为39岁的茜卡丽查。她被控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时在德古处教唆一名‘莫哈末尼查’的嫌犯诈骗一女子的3000令吉。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并与相同法典109条文(教唆)同读。在该诈骗罪控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1年至10年,另可加以罚款和鞭笞。

案情指,原告在一个陌生人‘莫哈末尼查’的介绍下,支付了一笔3000令吉作为购车的押金。较后,原告才发现那是一场骗局,因此向警方报警求助。

经调查后,警方发现此案的被告与另名嫌犯‘莫哈末尼查’共谋教唆行骗。被告的3000令吉款项汇入了属于被告的银行户口。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后,被判处1年监禁,刑期从逮捕日,即今年5月7日开始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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