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都鲁18日讯)巫裔男子承认对结婚1年多的妻子施予家暴,遭推事判处监禁7个月。
26岁被告尤斯密与妻子于2023年3月结婚。婚后,居于甘榜峇鲁。
于今年5月4日下午5时,其妻子在睡房中休息时,被告忽然辱骂她,以致妻子忍不住出言反驳,不料引起被告的怒火,殴打其身体以及脸部,导致妻子的眼睛肿,嘴巴、额头及身体一些部位受伤。
警方在接获投报后,于今年5月6日下午2时20分,在上述住家将被告拘捕归案,并以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将其提控上庭。此外,被告所面对的控状亦与该法令326A伤害配偶条文同宣读。
在刑事法典323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而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323条文最高刑罚的双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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