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死囚上诉后的后续申请法令今日正式生效,一旦上诉庭发现死囚在相关的其他申请中曾滥用法庭程序,或者曾通过其他申请或举措试图阻挠或拖延执行死刑,上诉庭不能允许死囚上诉后的后续申请。

过去几年,越来越多死囚选择在行刑前最后一刻,向终审法院提出各种毫无理据的申请,以拖延死刑。

其中受到议论的是有关马来西亚运毒死囚纳加恩德兰的案件。纳加恩德兰过去10多年来,在上诉正式被法院驳回后,前后提出多达7次申请,试图滥用司法程序来推迟自己被正法的结局。

原定2021年11月10日被正法的纳加恩德兰在正法前两天,代表律师拉维紧急提出司法检讨申请,同日遭驳回后,隔天又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3月,终审法院驳回上诉,以大法官为首的五司严厉斥责他和律师滥用司法程序。纳加恩德兰最终于2022年4月正法。

死囚上诉后的后续申请法令于2022年11月在新加坡国会通过,旨在确保法定刑罚得以执行,避免死囚在行刑前最后一刻,向终审法院提出各种毫无理据的申请,企图拖延正法时间。

新加坡律政部周四(27日)发布文告,阐明法令执行细节。新法令明确死囚上诉后的后续申请程序;其中主要的内容包括,只有上诉庭可以审理死囚上诉后的后续申请,并允许暂缓执行刑罚。

死囚在提出上诉后的后续申请前,得先获得上诉庭的批准,并附上书面陈述和相关宣誓书,宣誓书必须说明提出上诉后后续申请的依据,是否有延迟提出申请,以及延迟提出申请的理由。

一旦上诉庭发现死囚在相关的申请中曾滥用法庭程序,或曾透过其他申请或举措试图阻挠或拖延死刑的执行,就不能允许死囚上诉后的后续申请。

不过,若死囚呈上最近一次滥用程序之前未提呈的新资料,上诉庭就算发现死囚曾滥用程序,仍可批准死囚的后续申请,但这些新资料必须是经过合理的努力仍无法更早提呈的信息。

新法令也列明,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死囚得以暂缓死刑;即总统下达暂缓令、上诉庭批准暂缓行刑,或者是死囚按照新法令的程序向上诉庭申请暂缓死刑,并已通知新加坡监狱署。

法务部文告指出,新法令阐明刑法何时能执行。法令也为死囚提供了法定保护,即便在没有缓刑的情况下,若死囚要求缓刑的申请有待批准,或者死囚已具体做出缓刑申请,只要符合法令仍禁止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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