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长支持者(左)出现在高庭,为美里区前国会议员张有庆起诉大华银行案打气。左2起为诉方第3证人陈家环、张有庆、张有庆代表律师阿本瑞及诉方第2证人吴丽萍。

(美里29日讯)美里区前国会议员张有庆起诉大华银行案,于本月28日在美里高庭续审,诉方第2证人吴丽萍在复查过程中陈述,当年第3答辩人在诊所内曾告诉她关于张有庆投资的计划是定期户头,总额是新币25万元,利息是7%及两年到期。

吴丽萍是在复查过程中针对较早前的审讯,在交叉盘问中,回答辩方律师发问的问题做进一步陈述。

当时辩方律师询问吴丽萍是否同意,她没有充分注意第2及第3答辩人向张有庆解释的投资计画细节?

诉方律师阿本瑞在复查过程中,询问吴丽萍为何当时在回答辩方律师这道问题时,答「不」(No),并要求吴丽萍解释。

吴丽萍的陈述马上遭到辩方律师反对,而辩方律师也基于吴丽萍在先前的交叉盘问程序中没有提到第3答辩人曾告诉她关于张有庆投资计画是定期户头,甚至辩方律师指吴丽萍这项陈述与她先前提交给高法庭的证词出现矛盾,因此寻求高庭法官批准再盘问吴丽萍。

辩方律师再盘问吴丽萍时指她说谎,不过,吴丽萍不同意辩方律师发问的问题,较后吴丽萍在复查过程中说明自己没说谎,也无人怂恿她提供这样的证词,而她是在陈述自己所知道的实情。

案件下月8续审

辩方律师也询问吴丽萍是否知道第3答辩人是「He」(男)或「She」(女),吴丽萍回答是「He」。

在这次的审讯中,诉方律师已完成对吴丽萍进行复查程序,案件定于8月8日至9日续审。

审讯结束前,辩方律师在高庭欲确认诉方是否传召国家银行官员出庭供证,诉方律师表示,诉方将向国家银行官员做最后的询问,以确认是否出庭供证。

另一方面,较早前,张有庆在接受辩方律师交叉盘问时指自己于2014年4月4日被骗签署了一份定期户头计划,总额是新币25万元,利息是7.1%,并在两年后到期。

他供证时说,辩方没有告诉他这是Swiber债券的投资计划,自己对投资债券没有兴趣,辩方也没有通知他关于他们在其银行户头提取额外的钱,总额为新币2万2893元84仙。

由于张有庆在这份投资计画到期后,投资款项分文无法取回,于2020年6月3日入禀高庭,将大华银行及大华银行两名职员,即Cassandra Ang Beng Chin及Chua Pueh Yii,分别列为第1、第2及第3答辩人。

张有庆向辩方索讨1000万令吉赔偿,分别为加重赔偿(aggravated damages)及惩戒性损害赔偿
(exemplary damages)各500万令吉。

承审这宗民事诉讼案的高庭法官为迪恩威尔达利。

张有庆的代表律师为阿本瑞,而大华银行的代表律师则为Battenberg & Talma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德斯蒙萨哈迪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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