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18日讯)法庭昨日以盗窃罪判处一名本地妇女八个月监禁。


法官根据《刑法》第 22 章第 379 条对 28 岁的莎妲都阿玛判处刑罚。


根据指控,被告于 2024 年 6 月 23 日在孟莱奕地区的一间公寓犯下了意图盗窃汽车轮辋和轮胎的罪行。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于下午4时左右前往公寓,意图偷窃汽车轮圈。被告看到了原告人的一辆黑色铃木,并打算偷走该车的轮圈。被告的朋友继续接近汽车,并开始使用轮胎千斤顶和扳手拆卸汽车右侧轮胎和轮辋。


同日,原告人接到通知,得知他的汽车轮胎轮圈被盗。随后,原告人检查了他的汽车,发现其车右侧缺少一个 Duratun 轮胎、一个 Rapid 轮胎以及两个 Volk Racing TE37 轮胎轮圈。


此外,在调查过程中,警方从原告处获得了被告在现场的录像。所有被盗物品均在被告朋友家中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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