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再次“扬名海外”?不过,这一回在全球网络霸凌排行榜上排名全球第五、亚洲第二,其实一点也不光彩!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益普索(IPSOS)调查,马来西亚在全球网络霸凌问题上位居第五位。至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的数据则显示,大马在亚洲网络霸凌问题上排名第二位,显示大马网络霸凌问题的普遍性与严重性。

或许,会有人问:“这些数据能作准吗?”坦白说,我也不清楚,但我自己确实也深受其害,不时会在我的评论底下出现谩骂或标签,甚至试过有人肉搜我的资料和社媒私人账号。

也因此,单是在过去这几个月里,我就曾写了好几篇有关网络霸凌的评论,包括2月28日刊登的〈从网络霸凌谈素养〉、6月5日的〈不平则鸣变公审〉、8月14日的〈网络自由与霸凌:一线之间〉及8月22日的〈饭圈背后的网络霸凌〉。

毕竟同样的压力,就算我能承受得住,不代表其他人能承受,也不代表我应该因观点和立场的不同而承受别人的辱骂。言论自由理应建基于互相尊重,就算我不认同一个人的看法,但我不会以“X粉”、“X头”或“X狗”等各种花名来标签对方,因为我们的言行举止就是我们素养的体现。

根据一份由理科大学管理学院Daisy Mui Hung Kee、Aizza Anwar和Ivana Vranjes共同进行的研究报告──《网络欺凌受害与自杀意念:心理困扰在马来西亚青少年中的中介作用》提到,社交媒体被认定为大马网络霸凌的主要平台,而网络霸凌确实会导致抑郁和自杀意念。

无独有偶的是,大马精神健康协会的另一项研究发现,近年来至少有20%的青少年自杀与网络霸凌有关。根据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数据,2022年至今大马平均每天发生约10起网络霸凌案件,甚至也开始在儿童群体中蔓延。

这一个又一个数据和研究都说明了:大马网络霸凌确实很严重。这些数字都凸显各单位应当采取全面行动解决和减轻这一致命趋势影响的迫切性。

今年7月,一名29岁印裔女网红拉惹斯瓦丽(或称爱莎),被网络霸凌者将其照片作为TikTok直播背景,更被网友恶意辱骂和侵犯,最终承受不住网络霸凌而选择自杀身亡。

刑罚不严

更令人愤怒的是,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被起诉侮辱罪的霸凌者莎莉妮,她虽认罪但仅被罚款100令吉,因为这项罪名的最高罚款额正是100令吉!莎莉妮缴付罚款后轻松离开法庭的画面,其后在社交媒体传开后也引起热议。

由此可见,法律无法与时并进,赶不上网络发展的速度,无意中也成了保护网络霸凌者的漏洞,助纣为虐。无可否认,过轻的刑罚确实严重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让霸凌者逍遥法外。

当然,教育也扮演著至关重要的角色。从社会、学校到家庭单位都应加强对公众,尤其是年轻人的网络素养教育,让他们了解文明使用网络的同时,也懂得互相尊重,避免滋生仇恨与不公,并需为自己的网络行为承担责任和后果。

诚如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在《双城记》开场白的那句警世名言:“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代,也是愚昧的年代”。到底这是个最好还是最坏的时代?网络自由与网络霸凌间的那个秤会否倾斜,那就胥视我们每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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