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槟州中华总商会永久名誉会长丹斯里陈国平局绅不同意,在记者会上所提及的“三无”中的“无耻”,是意在公开羞辱槟州首长曹观友。

同时,他也不同意,在华人社会中,“无耻”字眼是具有攻击性的意思。

槟州中华总商会永久名誉会长丹斯里陈国平局绅就“峇都加湾卖地”风波发表三无论(无能、无知及无耻),而遭曹观友起诉的诽谤案,今日续审。

答辩人陈国平是在起诉人曹观友代表律师西蒙慕拉里的询问下,这么回答。

西蒙慕拉里询问,当“无耻”翻译成马来文tak tau malu,或英文shameless,是无法反映”无耻”在华语中所反映的严重性时,陈国平则是不同意。

曹观友(左)出席聆听审讯,并在休庭时与律师西蒙慕拉里交流。
曹观友(左)出席聆听审讯,并在休庭时与律师西蒙慕拉里交流。

西蒙慕拉里在询问,当一个人对一个领袖说出“三无”,是诋毁对方的意思,这是否是正确的理解,陈国平对此表示不同意。

西门慕拉里询问,当陈国平在讲出这番“三无”时,有刻意强调这番话是对槟州首长,陈国平不同意。

陈国平不同意他是没有根据的对曹观友说出“三无”。

他不同意使用“三无”字眼时,是刻意强调曹观友是槟州发展机构主席及槟州首长。

西蒙慕拉里询问,当陈国平在说出三无时,是否已经知道槟州发展机构(PDC)已经终止相关售地合约,也没有进行相关的土地交易了,陈国平回答,对的。

西蒙慕拉里再询问,为何已知道PDC终止相关合约,并将针对该土地进行公开招标后,为何还要发表“三无” 言论时,陈国平说,槟中总在去年7月致函曹观友时,对方答非所问。

后来,当在陈国平的代表律师拿督奇鲁巴卡兰询问时,为何当商会或陈国平他本身已知道PDC终止相关合约,并将针对该土地进行公开招标后,为何还要召开记者会时,陈国平指出,槟中总的问题没有得到答案,同时这是涉及公众利益的。

陈国平续指,槟中总发两封信函给曹观友,主要是因为发现在峇都交湾第二工业园区土地买卖交易中,出现很大问题,没有公开招标、没有透明化。

“州政府所提倡的CAT(能干、公信、透明)施政不见了。”

另外,在较早前,陈国平否认,在他担任银禧老人院信理员与管理委员会执行顾问期间,因银禧老人院兴建劳工宿舍的计划告吹,而对槟州首长曹观友心生怨恨,进而发表“三无”言论。

他强调,自己并没有因此对曹观友产生负面印象,更不存在任何侮辱对方的动机。

槟州前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左)强调,在他担任PDC董事成员期间,董事会未有批准这项交易。
槟州前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左)强调,在他担任PDC董事成员期间,董事会未有批准这项交易。

槟州前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表示,在他担任PDC董事成员期间,董事会从未在任何会议中批准将峇都交湾第二工业园区的土地卖给Umech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而Umech Land有限公司则从未在讨论中被提及。

他强调,在卖地课题上,董事会未有批准这项交易。

他说,自己与曹观友关系良好,并无任何私人恩怨,也没有反对行动党及其领导层。

此案由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审理,此案审讯在今午结束,此案将定于12月3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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