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日讯)于上个月23日发生的朋岭路移民局执法部大厦外停车场的1辆四驱车遭纵火案,警方已将1名涉案男子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提控上庭。
古晋警区主任李炳强今晚如是作出证实。
嫌犯一旦被起诉定罪,将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4年及罚款。
目前警方正急晤另名男子以助查有关纵火烧车案件。
该名被警方急晤的本地男子为NASARUDIN BIN ABU BAKAR,现年42岁。
古晋警区主任呼吁公众提供有关此男子的信息,可致电古晋警区控制中心082-24444,或前往附近任何警局,或直接联系负责案件调查官Tengku Mu’izz Farizzul Bin Tengku Mohamud警长(016-89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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