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2日讯)2024年天然资源与环境法案,在今日傍晚于声浪表决中,获得砂拉越立法议员们的一致通过。
今日共有26名立法议员参与了该法案的辩论环节。其中,身为砂行动党“唯二”代表之一的朋岭区立法议员杨薇讳在辩论中带出自身的观点之余,也表达了该党对于该法案的支持。
砂副总理兼砂第二天然资源与城市发展部部长拿督阿玛阿旺登雅今日在砂立法议会大厦进行2024年天然资源与环境法案二读时透露,该法案旨在废除已拥有60余年历史的天然资源与环境法令(1958年版本)。
他称,该原来在1949年颁布的法令,多年来也随着环境及资源管理要求的不断改变而多次进行修订。
他指出,该新法案将为砂拉越天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提供一种先进且全面的方法,而其包括了赋权予砂拉越,以在资源保护﹑环境管理﹑污染管控及永续性发展等领域行使全权的条款。
“那在保障砂拉越的自然遗产之余,也将促进符合全球环境标准的负责任发展。”
他提及,砂拉越的环境事务,当前主要是透过联邦的1974年环境品质法令(127法案),以及砂拉越的天然资源与环境法令(1958年版)进行管理。
“基于环境并未列入联邦宪法的第九列表当中,所以其被视为是其余事务。该分类允许砂拉越根据联邦宪法第77条文,就环境事务进行立法。”
他说,作为第一执行阶段的一部分,环境局将在2025年,把监管“指定废料”的权力移交给天然资源与环境局。
“该对于天然资源﹑环境管理﹑污染管理的全面监管,将让砂拉越得以制定自身的环境品质目标。那也将利于环境元素﹑包括土地﹑水及空气的全面授权,并利于砂拉越管理及保护其天然资源及环境,从而确保更健康﹑清洁及安全的环境。”
他表示,天然资源必须获得管理,以在不影响后代子孙的前提下,得以满足当前的需求。
“相关方法,将要求生态系统的认真管理,以确保其能够继续提供多种无价的服务。”
他也披露, 天然资源,指的是空气﹑生物多样化资源﹑矿物﹑石油﹑天然气﹑森林产品﹑土地﹑石头﹑土壤﹑底土﹑水﹑动物﹑鸟类﹑植物及海洋或水生生物。
“透过该法案,来自土地或工业发展的人为污染源,也将透过适用于砂拉越本土情况的既定排放标准来进行管治。”
与此同时,他说明,在确保社会经济转型计划及发展计划得以根据永续性方式顺利进行﹑并符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该法案的提呈乃是合时的。
他认为,有了该法案,砂拉越将拥有必要的监管权力,并可利用数据来缓解环境风险,并确保环境的永续性。
他称,该法案将利于天然资源与环境局的成立,以及其成员的委任,而该局的主席﹑副主席及5名其他成员,将由砂拉越内阁所委任。
他披露,相关机构的权限与职能,将包括确定天然资源的开采或使用方式﹔控制﹑制止或禁止植被的被破坏,天然资源﹑河流及景观的损坏,以及砂拉越元素的受保护﹔
发布跨越土地运用﹑水资源保护﹑林业﹑农业﹑采矿﹑碳捕集﹑海洋资源开发等各领域的环境管理实践﹔以及指示任何人针对其进行的任何规定活动进行环境审计,并向该局提交报告等。
他说明,该局在设定环境品质目标的同时,也将负责与联邦环境当局进行协调,以确定废料管理及污染管制政策的标准与执法,并为保育区及特定区域开发环境管理系统 。
他提及,相关法案的内容,也将概括指定废料的管理﹑指定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估及许可﹑环境基金的成立﹑执法权力的加强等。
“ 相关法案也概括新违规行为及处罚。违规行为的罚款金额,将介于最低5000令吉至最高1000万令吉的水平,而有关处罚的设置,就旨在起到震慑作用,以阻止重复违规的出现。”
他表示,联邦政府与砂拉越政府,已同意分阶段实施1963年马来西亚立国契约下的环境事务。
“除了指定废料的监管外,其他与规定活动的执照与限制等类似事务有关的条款,目前是在1974年环境品质法令下受到管制。”
他说,该法案一旦获得通过,砂拉越将拥有自身的相关法令,而有关事务就将分阶段获得该法令的管制。
“最终,1974年环境品质法令将不再适用于砂拉越。”
较后时,他也在进行法案3读时强调,关于一众立法议员所提及的公共交流与透明课题,砂拉越政府将透过天然资源与环境局及其他相关机构持续进行觉醒运动,以提高砂拉越人民对于环保重要性课题的关注。
“当局也透过社区外展活动及利益相关者咨询活动等多种平台,与民众展开交流。”
他在回应朋岭区立法议员杨薇讳提及的Kawasari计划时指出,相关计划是与酸性气体的提取有关,并与碳捕集﹑存储及运用领域无关。
“是项计划,是透过国油公司属下的生产共享合同获得全额资金。”
他续称,监察员法令也不属于该法案的适用范围内,但可以保证的是,砂拉越政府将确保该法案的实施,乃采纳了透明及廉正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