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3日讯)两名男子因恶作剧砸坏一辆轿车的镜子和车门,认罪后各被判罚款3000令吉。
两名被提控的被告分别为31岁的莫哈末艾利斯及25岁的阿邦莫哈末沙拉查。
控状指,两人于今年7月29日下午4时30分在一马路旁,因恶作剧砸坏一辆属于42岁男子的车子,造成车主蒙受2482令吉的损失。
两人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7条文(因恶作剧导致他人财物损失25令吉以上),同时与相同法典34条文同读。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1年至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案发当天下午,原告拦下一辆摩托车,因当时摩托车骑士危险地进行U形转弯,原告被迫紧急煞车,导致其女儿从副驾驶座摔下并被抛向前方。
原告愤怒地下车推了摩托车骑士的肩膀,但未造成伤害。随后,摩托车后座乘客致电其父亲。
大约10分钟后,有6人抵达现场并对原告进行殴打,致使原告脸部、头部、身体及唇部受轻伤。原告见巡逻警员到场后,立刻跑向一旁,警员随后制止了这场斗殴,原告随后返回车内。
当警员离开现场后,有人企图打开车门,并猛烈敲击驾驶座和后座车窗,导致汽车后视镜、侧侧视镜被打破。原告离开驾车离开现场,前往附近警局报案。
在前往警局的路上,原告也遇到了巡逻警,并要求巡逻警护送他到附近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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