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4日讯)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土地使用管理,汶莱土地局宣布从2025年1月2日起,拟在一般农业第一类或第二类土地土地上建造房屋的土地所有者,需提前提交《特殊土地条件变更为一般住房条件申请书》。
根据《土地法规》第9章第40条第5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在开发住房前,必须先将土地的特殊条件更改为一般住房条件。
一般农业第一类土地是用于水稻和谷物作物的种植活动的土地。而一般农业第二类土地是用于除水稻和谷物外的其他农业活动,包括橡胶树、芦苇、水果、蔬菜种植及牲畜养殖等的土地。
此前,特殊条件的农业用地通常允许建造房屋。
然而,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土地使用管理,土地局要求从2025年1月2日起,拟在上述土地上建造房屋的土地所有者,需提前提交《特殊土地条件变更为一般住房条件申请书》。
这一申请必须在获得土地开发许可之前完成。土地局提醒所有土地所有者尽快了解新政策,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文件,以确保土地使用符合法规,开发计划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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