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4日讯)为了投资“啤酒公司”成为合伙人,以获取丰厚回酬,男子按照指示将投资金分10次汇入3个银行户头,岂料投资美梦竟成噩梦,痛失4万8085令吉。
东甲警区主任罗斯兰透露,受害男子是10月收到相关投资的WhatsApp讯息后,与一名华裔男子联系,以了解投资详情。
他说,受害男子被丰厚回酬吸引,从11月1日至11月25日期间,将4万8085令吉分作10次汇入3个户头。
“男子过后发现自己受骗,12月1日向东甲警方报案。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项条文(诈欺)展开调查,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一年,最高10年,以及鞭笞或罚款。”
罗斯兰昨晚发表文告,作出上述透露。
他劝请,民众不要轻易相信网路投资献议,留意警方商业罪案调查小组的社交平台,了解商业犯罪集团的各种干案手法。
他也促请,诈骗案受害者者拨打“997”联络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阻止资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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