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9日讯)新疆一名男子酒后与妻子发生争吵,激动之下不慎手滑,怀中6个月大的女儿掉出窗户,重摔在地伤重不治。男子最终被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4年。
中媒报导,案发于今年6月6日晚间9时40分,赵姓男子和黄姓妻子带著6个月大的女儿与朋友吃饭喝酒,期间赵男喝下一瓶52度白酒的绝大部份。
一家三口吃完饭后回家,赵男怀里抱著女儿躺在客厅沙发上休息,由于女儿哭闹,黄女埋怨他不哄孩子,二人发生争吵。
赵男便抱起女儿站在客厅窗户旁边,一边左右摇晃女儿,一边与妻子争吵。因饮酒后情绪较为激动,他在转身时幅度过大,女儿从其手中滑出窗外,从6楼掉了下去。
两人马上赶到楼下寻找女儿,发现女儿已经昏迷,立刻驾车前往医院,但女儿最终受伤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经鉴定,6个月大的女儿因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而死亡。赵男的血样中,则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84mg/100ml。
医院综治办一工作人员事后听医生说婴儿是其父亲从6楼摔下来的,遂报警。
6月7日,警方决定以他涉嫌故意杀人进行立案侦查。检方后于9月19日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赵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建议判刑10年。
对此,赵男坚持自己不是故意将孩子扔出窗外,而是失手导致的,且事后有积极施救;同时,黄女也称丈夫对女儿比对她都好,也比较舍得,都是用好奶粉,买东西也是买好的。
法官采信了赵男的说法,认为他平常很疼爱女儿,没有伤害女儿的犯罪动机,就算跟妻子因为带孩子的问题吵架,也不至于泄愤在女儿身上。且案发后,他对女儿施救行为自始至终是积极的,甚至不顾醉酒驾驶机动车触犯刑事法律的风险,是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
惟法院综合证据认为,赵男明知自己身处住宅楼6层高度,窗户距离地面较矮、纱窗不牢靠、无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且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应当预见到在此种环境、此种精神状态下存在危险,仍将女儿抱起至客厅窗户进行摇摆,导致女婴从手中滑出窗外,是疏忽大意的过失造成婴儿死亡结果的发生。
最终,赵男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