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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庇12日讯|一名年轻的园丁因性侵雇主的女儿,被判处4年监禁和打1鞭。

21岁的乌斯丁西平承认,他今年8月7日中午在下南南一所房子的卧室内,对这名13岁女孩犯下有关罪行,地庭法官艾尔西比利姆斯即做出该裁决。

根据2017年《针对儿童的性犯罪法》第14(a)条,该罪行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打。

法庭还下令乌斯丁在服刑期间接受心理谘询,并在服刑结束后,接受警方监管3年。

乌斯丁向法官求情从轻发落,并表示他来自沙巴的一个非常乡下的地区,只有小学六年级的学历。

案发当天,乌斯丁在受害者家中打扫,他闯入受害者的房间,对她进行了性骚扰。

受害者随后向母亲报告了这起事件,母亲随后又通知了她的丈夫(受害者的父亲)。

受害者的父亲带她去了医院,医疗报告显示她的处女膜上有一处旧撕裂。

警方之后扣留了乌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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