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17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因非法持有11箱和15支香烟的罪行,而违反2006年消费税法令第146(1)(d)条文,被判处罚款汶币1万元。

若42岁的被告穆罕默德阿里无法支付罚款,将面临10个月监禁。法官是于昨日在地方法庭上,对被告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于2023年10月5日,在鲁木村国家房屋计划区的一所房屋内,被皇家关税局马来奕分局的执法官员逮捕。被告承认非法持有11箱和15支香烟的罪行。

所有涉及的香烟已被法院下令充公,并作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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