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巫16日讯)严重致伤女友的被告,今日遭承审推事判处坐牢3年和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取代。
26岁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11日下午6时在市中心一酒店严重严重致伤一名女子,导至女子出现脑脑震荡、左眼及右唇血肿。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2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可达7年及另加罚款。
案情显示,于本月11日下午6时,被告指示女友外出,去找一名欲寻求性服务的男性客户,事后原告遇到一名年长要求性服务的男子,原告被带到一酒店,收费50令吉。事后,女友将50令吉交给被告作为网络赌博的钱。
由于被告不满女友常从客户拿到的回酬太少,而对女友动粗,并致伤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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