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5日讯)马路中央玩爆竹玩出火!两名男子因在公共场所违例玩爆竹,而遭巴生南区警区逮捕助查。
社交媒体今日流出一段由行驶记录仪拍摄下来的画面,可见两名成年男子大白天在熙来攘往的马路中央大玩爆竹,丝毫未有理会马路上熙来攘往的车辆。
从画面可见,当时一名男子玩心大起,把已点燃的爆竹直接放在一辆行驶中轿车的引擎盖上,直至被女司机斥责后,另一名男子才赶紧拿开爆竹改放在地上。
巴生南区警区主任谢鸿方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表示,警方在昨日(1月24日)晚上逾8时,证实接获一名26岁本地女子的投报,声称其轿车出现轻微被损伤的痕迹。
他说,女子投报,事故后指其轿车前方的保险杆和轿车右边的驾驶座旁,都有一点损伤。
谢鸿方表示,这起事故发生在1月24日(昨日)约2时,当时女司机驾著一辆第二国产车Axia轿车,途经巴生圣淘沙花园沙布丁29路时,突看见两名男子在点燃爆竹。
他说,经初步调查发现,两名男子当时在马路中央点燃爆竹,接著其中一名男子就将点燃的爆竹放在女司机轿车的引擎盖上,被斥责后,另一名男子才拿开爆竹放回到地上。
无论如何,巴生南区警方已经就此事开档调查,并会援引刑事法典427条文以及1955年轻型犯罪3(5)条文,即涉嫌在公共场合内玩爆竹,来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鞭笞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说,随后,警方于昨晚接近午夜11时30分,出动由D7分行、巴生南区警区组成的一支队伍,展开逮捕行动。
他表示,被逮捕的俩人,年龄分别介于在18岁和21岁之间,没有过犯罪记录。警方随后也获得推事庭的批准,延扣两名嫌犯3天直至本月27日。
警方强调,任何公众若对此案有任何情报,可以前往附近的警局,或者来到巴生南区警区,联络电话是03-337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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