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26日讯)汶莱摩拉县公署准证与执法部门根据《杂项罪行法》(第30章),对随处倒垃圾的两家餐厅及两人开出罚单。两家餐厅分别各被罚款汶币500元及汶币1000元。
与此同时,另外有两人各被罚款汶币100元。根据《杂项罪行法》(第30章)的规定,若未能按时缴纳罚款,案件将移交法院处理。
一旦被定罪,个人最高可被罚款汶币9000元,公司最高罚款汶币3万元,或面临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亦或两者并罚。
汶莱摩拉县公署呼吁公众提供任何涉及随处倒垃圾的相关信息,并通过 WhatsApp 将违法行为的地址及照片发送至 +673 8321581,以协助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汶莱当局重申,保护环境是每位市民的责任,希望公众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清洁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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