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将涉嫌参与持械团伙抢劫嫌犯押往诗巫地方法庭面控。

(泗里街8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因涉嫌参与一宗持械团伙抢劫案,昨日被警方提控上诗巫地方法庭。

由于该嫌犯面对控状否认有罪,承审法官决定于3月6日再次提审这宗案件。

该嫌犯是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和第397条文(持械抢劫)。在有关条文下,嫌犯一旦被判罪成,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泗里街警区主任阿斯旺迪见习警监在昨晚发布的文告中透露,警方是于今年1月28日,成功逮捕该名涉嫌参与于2024年10月17日,发生在泗里街沐鲁都/毛洛东路旁一家小零售铺持械团伙抢劫的嫌疑人。

他说,警方目前仍在积极追捕其余几名在逃同伙,并呼吁知情民众主动联系最近的警察局,提供线索和情报,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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