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日讯)针对部份商家征收信用卡/借记卡附加费的课题,本地两份英文报章的读者园地过去一星期有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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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莱金融管理局 (AMBD)日昨回应指出,商家使用的刷卡终端机是由银行提供,虽然在使用刷卡机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成本,但这些成本理应由商家本身承担,不应以附加费方式转嫁给消费者。

汶莱金融管理局表示,作为汶莱国内金融机构的监管单位,它将继续与国内的银行密切合作,对继续收取附加费的商家采取必要行动,包括撤回向他们提供刷卡机的服务。

该局提醒公众,作为消费者,如果他们在信用卡附加费和其他金融事务上确信受到不公平对待,他们有权向相关的金融机构提出异议和寻求解决办法。他们可以直接向银行提出交涉。

汶莱金融管理局企业传播单位发言人说,民众欲了解更多详情,可以写信给财政部大厦七楼的汶莱金融管理局金融消费者保护单位(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Unit, Autoriti Monetari Brunei Darussalam, Level 7, Ministry of Finance Building, Commonwealth Drive, BB3910, Brunei Darussalam)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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