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3日讯)砸坏停在公共停车位的汽车,男子今在因恶作剧导致他人财物损失的罪控下被提控,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令吉。
被告乔伊达易,现年27岁。他被控于今年2月8日早上6时在端姑奥斯曼路处,因恶作剧损坏了属于39岁男子的汽车。汽车损坏部位包括前方和后方的挡泥板及右侧后视镜。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6条文,因恶作剧导致他人财物损失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高达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原告向警方投报指,于当天早上其停放在端姑奥斯曼路公共停车位的汽车遭人破坏,预计损失1850令吉。
警方于当天晚上8时40分扣查了涉案的男子。根据闭路电视也记录到被告损坏该汽车的画面。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之。被告选举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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