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8日讯)冒充警务人员进入旅店打劫,2名男女认罪后两人各被判5年监禁,男被告另须鞭打1下。

两名被告分别为26岁的诺艾斯依奇(女)和28岁的阿都莫哈末哈瑞斯(男)。他们被控于今年2月9日凌晨3时,在市中心一旅馆处,抢劫一对情侣的财物,包括个人证件和手机。

两人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95条文,结伙抢劫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高达20年,另须施以鞭笞。

案情指,原告当天与其男友在市中心一旅馆时,3名自称是警察(2男1女)突然闯入房内,并向原告开出所谓的“罚单”。

随后,对方也抢走了原告的身份证和一台智能手机,还夺走了其男友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财物估计损失约1200令吉。

原告报警后,警方于2月10日下午1时30分,在市中心另一酒店将两名嫌疑人逮捕归案。

两人对上述罪控表示认罪后,各被判处上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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