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17日讯)汶莱摩拉县公署执照与执法单位近日对一家公司开出罚单,罚款金额为汶币2000元,该公司因乱倒垃圾而违反《杂项罪行法》(第30章)而受到处罚。
该罚单是在本月11日,执法人员在穆金申古隆的遮鲁东村一带展开巡逻与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及相关违法行为后发出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须在 7 天内缴清罚款,否则案件将根据《杂项罪行法》(第30章)提交法庭审理。一旦罪名成立,公司可能面临最高汶币3万元罚款、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执法单位强调,将持续加强监督与执法行动,以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该部门也呼吁公众积极合作,若发现任何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可通过 WhatsApp(8321581)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地点地址和照片,以协助执法当局采取进一步行动。
+1
+1
+1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