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9日讯)1名来自石隆门地区的40岁友族男子﹐因允许他人管理自身持有的银行帐户﹐最终因为有关帐户随后被用于诈骗用途而遭到古晋推事庭判处罚款1万令吉或以监禁15个月代替的刑罚。

该名男子是在刑事法典第424B条文被提控上庭﹐并可在相关条文下﹐面临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且不超过10万令吉﹑监禁不少于1年且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有关男子也在庭上认罪。

根据指控﹐被告是在2024年12月22日下午2时26分左右﹐在机场路的一所房子内犯下有关罪行。

案情资料揭露﹐1名现年68岁的乐龄当事人﹐透过WhatsApp收到1名自称为“王理察”(Richard Ong)的人士所发送的讯息。

“王理察”告知当时人﹐他是来自吉隆坡的股票分析师﹐并可透过美国的一家交易所提供加密货币投资。

当事人对有关投资深感兴趣﹐随后进行多笔转帐﹐以将款项汇入“王理察”所提供的数个银行户头当中。

户头出现1万汇款

其中一笔总额为1万令吉的款项﹐透过线上交易方式﹐于2024年12月22日汇入被告所持有的银行户头。

然而﹐当事人因为没有从投资中获得回报﹐而意识到自己被骗。他随后向警方做出投报﹐调查结果显示﹐被告是相关银行户头的持有人。

当中针对被告银行户头进行检查的结果显示﹐当事人的一笔款项被转移到被告的帐户中。为此﹐被告作为银行户头持有人﹐显然以非法及不诚实的方法获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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