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9日讯)一民宿业主因涉及篡改电表偷电,今于地方法庭在修改后的控状下表示认罪不讳,被判罚款5万令吉。

修改后控状指,被告陈氏(45岁)于2019年8月8日上午9时40分之下午1时40分,身为三间相邻店屋负责人兼电力账户注册用户,透过该处所安装的9个电表,不诚实盗取所供应的电力,导致实际用电量未被如实记录。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电力法令第33(5)条文。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砂拉越能源公司(SESCO)执法人员前往上述商业单位展开检查时,发现9个电表均存在非法驳接行为,刻意避开正常电力计量系统,导致无法准确记录实际用电。

调查显示,被告于该处三间相邻店屋内,透过9个电表非法接线,直接窃取电力。执法人员在检查期间发现,即便电表显示零读数,现场电器依然在运作,显示有用电行为存在。

案发后,陈氏于2023年全数缴清砂拉越能源公司所追讨的欠款,共计9万5812令吉56仙。

被告透过其代表律师黄晓薇和王连义并在庭上求情时表示,对所犯之事感到懊悔,承诺不再重蹈覆辙,并恳请法庭从轻发路。

副检察司在庭上强调,篡改电表偷电不仅属刑事罪行,也涉及公共安全隐患,如电器损坏、火灾甚至触电事故。

他指出,被告在本案中的行为包括隐蔽接线,这类不安全的电线安装或导致火灾,甚至触电伤亡。因此,他希望法庭慎重考虑,此案应成为公众的警示。

地庭法官穆希里皮特经考量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表示,被告涉案日期在2019年,即在2024年修正后的电力法令生效之前,因此须根据修正前的条文处理。根据当时的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高达10万令吉,或坐牢5年,或两者兼施。

最终,法庭判处被告罚款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须以5个月监禁替代。被告选择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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