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0日讯)一名55岁男子因涉及一宗假乐透金诈骗案,骗取一名女子18万5000令吉,因此被控。今日他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监禁36个月。

被告巴利阿能,被控于去年10月7日早上9时左右,在飞机场路的RH广场一间银行实施诈骗,骗取受害者上述款项。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可与第34条文同读(共谋行骗)。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一年、最高10年监禁、鞭笞以及罚款。

据案情指,受害者于案发当日,在路上遇到被告与两名共犯,其中一人是印尼籍男子。他们声称该印尼男子中了5位数乐透奖金,但由于没有有效身份证件,无法领奖。

在对方的游说下,受害者同意协助领奖,并从两个不同银行取得一张支票和一份土著信托基金(ASB)户头对账单,随后开设一个新银行账户,并将原本在ASB账户内的18万5000令吉转入新账户。

受害者接着到另一家银行,以现金方式提取了18万5000令吉,并与被告一同前往内陆税收局办事处。其中一人指示她前往四楼“验证资金”,但她抵达后,被保安告知四楼无人办公。

受害者赶紧返回一楼,却发现载送她的车辆及男子已不知去向,随即意识被骗,并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显示,受害者是被以协助兑奖为由诱骗,承诺若愿意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协助领取“20万令吉乐透奖金”,即可获得5万令吉作为回报。

进一步调查也揭露,被告有行骗前科,并涉及多项尚在调查中的案件。

其中一名共犯,即印尼籍男子鲁斯里鲁丁(50岁)已于今年4月23日被同一法庭判处111个月监禁,并罚款1万6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监禁21个月来取代。他因欺骗4名乐龄人士,协助领取子虚乌有的乐透奖金而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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