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22日讯)朋岭区州议员杨薇讳昨日在针对砂元首施政御词辩论时,因部分言论违反议会常规第32(6)条文,因此,议长裁决删除《议会记录》中的相关段落。
砂议长丹斯里拿督阿玛阿斯菲亚今日在议会殿堂内宣布有关裁决。该决定是基于杜邦区州议员拿督法兹鲁丁提出的反对意见。
拿督法兹鲁丁指出杨薇讳在《议会记录》中的第60页和第63页中,发表了带有暗示性质、不当动机的言论,涉嫌影射特定人士。
根据议会常规第32(6)条,议员不得对其他议员作出无法证实的指控或暗示不当动机。法兹鲁丁在会中引用了杨薇讳的两段原话作为例证,其中包括以马来班顿内提及的名字字眼等。
法兹鲁丁指出,尽管杨薇讳可能辩称所使用的称谓并未直接点名,但该用语明显暗示特定个别人士,构成了不当的指涉和影射。
“这种说法虽然含蓄,但足以让一般民众解读为影射,违反了议会常规第32条所要求的体面与礼仪。我因此请求议长对此作出裁决,并要求将相关段落从记录中删除。”
议长随后也要求杨薇讳自辩,后者同意撤回相关字眼。最终,议长做出裁决指出,相关段落及字眼确实不恰当,因而指示议会秘书处删除杨薇讳在官方《议会记录》中的相关段落和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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