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23日讯)花了44令吉买了两盒荔枝,打开盒盖时,发现里面超过一半的果子都是坏的,消费大骂“奸商”。

一名消费人日前在一小贩中心买了两盒荔枝,尽管透明塑胶盒盖上面看上去果子尚可,其实被压在底层的果子都已腐坏了。当打开盒子时才惊见一个只是装有约16粒的荔枝,经一番筛选后,也只有5粒尚可食用,其他的荔枝果子已经腐坏,一些甚至还渗出带有腐臭味。

该名消费人说,这名商贩将好的荔枝放在盒子上层,将坏果子放在底层让消费人看不透底层,这种做生意的手段犹如奸商。

他说,每盒的荔枝价格不便宜,这让他看清了这名商贩不老实做生意的手段,所以,他如今是吃了一次亏,以后也不会光顾这名商贩了。

顾客可投报贸消局

以上奸商用“障眼法”的经营手段,作为消费人的民众是否有投诉管道?

根据一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官员受询时指出,其实消费者有权作出投诉,惟要向该部门作出投诉时,须出示收据并注明购买商家的地点,同时可将证据或是当天购买后发现“货不对版”或是劣质货用手机将之拍下的证据,到该部门填写投诉表格。

他说,当局接到投诉会向有关商家作出了解和调查,若是证实是货不对版,存有欺诈消费人的行为,有关商家将会面对罚款或需赔偿消费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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