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5日讯)「三十名苏禄恐怖份子联审案」经过审讯,其中十一名被告被裁决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其余十九名被告,其中三人本地人及十六名菲籍,均表罪成立,案展二月廿二日续审。
三十名被告(其中一女性)乃分别被控于二零一三年三月间,在拿笃触犯刑事法典130K条文(窝藏恐怖份子),刑事法典130KA条文(身为恐怖份子成员),刑事法典121条文(向国家元首发动战争)及刑事法典130E条文(召募恐怖份子)。
在三十名被告中,有三名本地人,其中莫哈末阿里阿末由南星律师代表,他由加玛鲁汀律师从旁协助为此被告辩护。
另二名本地被告是哈迪马万和普特丽诺阿西京。其余菲籍被告由该国领事馆委派拿督西华纳丹律师代表。
高庭法官钟贤源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开始聆审,控方传召一百六十六个证人,审讯达二百卅九天。
法官作出裁决后,批准展二月廿二日聆审十九名被告的自辩。
审讯长达两年多
这项长达两年多的审讯是从2014年1月6日开始,直到2016年1月5日结束,过程中共传召了166名人士出庭供证。
甘拜园监狱中心在周五审讯当天早上,四周警卫森严,进出人士都必须经过安检才能通关。
+1
+1
+1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