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28日讯)槟首长林冠英与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起诉《新海峡时报》和该报记者案今日开庭审讯,该报和报导相关新闻的记者被列为案中的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起诉人是要求法庭发出准令,谕令答辩人收回有关报导并在报章和网站上刊登半版道歉启事及赔偿。
林冠英是针对该报网站一则新闻,即引述来自非政府组织的卡尼逊言论,指事发时即2013年11月13日,他和伙伴在开会时遭人恐吓,而有关人士是受林冠英和拉玛沙米主使行事。林冠英曾在记者会上促该报馆公开道歉和赔偿。
林冠英受该报记者比勒帝代表律师梁伟雄盘问,他回应他于同年12月4日下午6时看到有关新闻。
不过,林冠英以「不同意」回应他于同年12月4日之后,没看到该网站新闻;而他以「同意」回应他于12月5日和之后,没看到有关新闻刊登在印刷媒体。
此外,他表示,他不知道卡尼逊于同年12月3日报案。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姆拉里。
出席听审的有拉玛沙米、州议员黄汉伟、林峰成、孙意志、林秀琴、雷尔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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