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11日讯)汶莱国内没有给职员缴交公积金的雇主要小心了,汶莱公积金局日前联同本地人力资源单位人员对汶莱摩拉县多个机构进行突检。
这项突检行动主要目的是确保国内企业认真和完整的给雇员的公积金和附加公积金计划进行登记及缴交,保障本地员工的权益不被侵蚀。
在最新的突检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至今依旧有少部份业者存着侥幸心理,未与员工签署完善的工作合约或给员工应得的超时工作津贴等。
这些违章的企业负责人稍后,皆被指示到公积金局作说明和处理有关职员公积金登记手续,及缴付拖欠员工的公积金等。
汶莱本地人力资源单位官员表示,国内所有企业都需遵照2009年雇用法为所有员工,无论是正式、临时或是短期员工,甚至尚在试用期的员工签署正式雇工合约及提供公积金及附加公积金。
违反2009年雇用法条规者,将面临被控的情况,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坐牢不超过一年或是两者兼施的处分。
2009年雇用法中也阐明所有职员每个月的超时工作时数,每个月不能超过72小时(除非获得劳工局长另外批准)。而雇主若不给或是恶意拖欠员工的加班费也可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千元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是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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