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2日讯)《时报週刊》与《中时电子报》三年前3度报导女艺人吴佩慈因「崇尚名 牌、奢华至极」,吴佩慈认为遭抹黑怒提告,1日最高法院下判《时周》、发行《中时电子报》的时报资讯公司及《时周》总编辑、撰稿记者须连带赔偿吴佩慈50 万元(约6万2383令吉),並在《中国时报》登报道歉一天,全案定讞。
判决指出,《时周》於2013年2月到同年11月,3度以「疯买爱马仕,被爆嚇跑百亿大亨」、「疯买爱马仕闹分手」、「纪晓波只要孩子,吴佩慈婚事 恐泡汤」等標题,刊登张姓女记者撰写的相关报导,文中多次指称吴佩慈「崇尚名牌、奢华至极」,使纪晓波难以接受而分手,並指吴佩慈当时未婚怀有纪晓波的女 儿欲逼婚,纪晓波仍不想娶她,《中时电子报》则引用《时周》报导內容。
吴佩慈批上述报导侵害她名誉,提告求偿150万元(约18万7000令吉)精神慰抚金,並要求在4大报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各一天。《时周》等被告 抗辩知名艺人与富商感情议题被大眾关注,可受公评,且吴佩慈曾自爆爱买名牌包,至今也確未被纪晓波娶进门,报导內容非凭空捏造。
但法官认为,《时周》这3篇报导以吴跟纪的私领域为重点,与公益无关,且內容涉及传述具体事项,並非对所谓可受公评之事提出评论,因此应举证报导內 容真实或报导前已尽合理查证义务,可是张女撰稿前没向纪晓波查证,其消息来源也非纪晓波的亲近友人,就算吴佩慈为知名艺人,也不应被任意贬损名誉。一、二 均判《时周》、时报资讯、张女与黄姓总编辑连带赔偿吴50万元(约6万2383令吉),並在《中时》全国版面刊登半版道歉启事一天,最高院今维持原判决定 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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