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廿四日讯)二名青年文员在推事庭,面对支持IS恐怖份子控状,然后被令延扣至十一月廿一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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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赛夫拉宾苏莱曼、廿七岁,面对二项控状,指他分别于今年三月廿九日及六月廿五日,在亚庇沙东再也通过手机通讯软件TELEGRAM支持IS恐怖组织;以及支持恐怖份子使用炸药的行为,动机是为了宣传大马人构成威胁的恐怖理念,分别触犯刑事法典130J(1)(a)及130J(1)(b)。
次被告莫哈末阿育依德利斯、卅二岁,被控于今年三月卅日,在亚庇打里卜一公寓单位内,以手机通讯软件TELEGRAM支持IS恐怖份子,触犯刑事法典130J(1)(a)条文。
在以上条文下,一旦被判有罪,将面对终身监禁或最高三十年监,以及罚款及充公财产的判罚。
副检察司艾达法蒂玛提呈控状后,申请延扣两被告及另一个过堂日期。
推事仙蒂马珠批准控方的申请,并展十一月廿一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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