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南砂控状改为拥大麻 准新娘逃过鬼门关 2016年11月11日女被告达央莎菲娜被押出法庭时摄。 (本报古晋11日讯)毒品害人不浅!原本即将在下个月结婚的一名巫裔女商人,今日在拥有大麻的罪名下,被判监禁8年3个月。被告原本是在贩卖大麻的罪名下被控,唯一刑罚为绞刑,基于检方将贩卖大麻控状改为拥有大麻控状,为此,被告成功逃出鬼门关。被告达央莎菲娜(25岁),被控于今年1月4日傍晚6时15分,在对面江古峇利亚停车场,拥有2.60克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被告是由陈文达和奥斯曼律师辩护。What’s your Reaction?+1 0+1 0+1 0+1 0+1 0+1 0 相关文章更多新闻连撞4车后还亮刀 古晋男遭警制伏晋南市泊车欠款折扣 延长至1213 黄鸿圣:把握机...砂智轨通信系统测试 显示不干扰电讯网络沙巴元首71岁华诞 总理获颁“拿督斯里邦里玛”点击脸书贷款广告 古晋商人失财7200疑持冲锋枪 古晋蒙面匪咖啡店抢劫刘利民: 有自主性优势 独中可灵活设课程与活动私人地被立电线杆 移除需付1万 地主求助张健仁应降低建材设备进口税 沈坚石: 发展商购屋者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