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廿八日讯)沙巴水门案首被告阿旺达希(五十四岁)共面对十二项控状;其中八项控状指他通过不合法途迳取得五千六百九十六万余令吉现金,外币及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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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三项控状,指他通过不合法途径拥有八十六只名表,六辆名车及另一控状指他将一万四千令吉通过银行转账给一名克丽丝汀娜。

次被告阿旺达希妻子花西雅(五十一岁)面对共十九项控状,包括分别在多间银行的十八个户头中,不合法拥有二百廿二万九千六百卅二令吉六十五仙,另一控状则指她通过不合法途径,拥有九十三个名牌手提袋。

而他们也共同面对二项控状,既分别拥有五百七十五项首饰及三百四十六项非金饰首饰。

第三被告前沙巴水务局副总监,现任该局财政经济顾问林某(译音,六十二岁)面对共四项控状,包括分别通过不合法途径获取二百卅八万令吉现款及一辆名贵四驱车。

首被告获准以五百万令吉(其中二百万令吉存保)及二人保释候审,第三被告则以一百万令吉及二人保释,并曾于二月七日获准取回国际护照前往澳洲,规定今天交回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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